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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醫科大學建校于1960年,是北京市重點高等院校,已故著名泌尿外科專家、兩院院士、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吳階平教授為首任校長。現任黨委書記李明教授,校長呂兆豐教授。
學校校本部設有10所學院和1所研究院,包括基礎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化學生物學與藥學院、生物醫學工程學院、中醫藥學院、衛生管理與教育學院、護理學院、燕京醫學院、全科醫學與繼續教育學院、國際學院;北京腦重大疾病研究院。學校現有19所臨床醫學院暨附屬醫院,包括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第一臨床醫學院)、附屬北京友誼醫院(第二臨床醫學院)、附屬北京朝陽醫院(第三臨床醫學院)、附屬北京同仁醫院(第四臨床醫學院)、附屬北京天壇醫院(第五臨床醫學院)、附屬北京安貞醫院(第六臨床醫學院)、附屬復興醫院(第八臨床醫學院)、附屬北京佑安醫院(第九臨床醫學院)、附屬北京胸科醫院(第十臨床醫學院)、北京三博腦科醫院(第十一臨床醫學院)、附屬北京地壇醫院(第十二臨床醫學院)、附屬北京兒童醫院(兒科醫學院)、附屬北京口腔醫院(口腔醫學院)、附屬北京安定醫院(精神衛生學院)、附屬北京婦產醫院(婦產醫學院)、附屬北京中醫醫院(中醫藥臨床醫學院)、附屬北京世紀壇醫院(腫瘤醫學院)、中國康復研究中心(康復醫學院)和附屬北京康復醫院(北京康復醫學院),以及預防醫學教學基地(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學校還設有37個臨床專科學院、專科學系。
學校學科力量雄厚。現有8個國家重點學科,2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56個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含中醫),14個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培育)學科,4個北京市一級重點學科,6個北京市二級重點學科,1個北京市重點交叉學科,2個北京市一級重點建設學科,6個北京市二級重點建設學科,1個北京地區高等學校學科群。3個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1個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3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1個教育部省部共建重點實驗室,32個北京市重點實驗室。有8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和11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按照三級學科統計,有59個博士學位授權點和78個碩士學位授權點。有9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
學校本專科專業齊全,設置的七年制專業中有臨床醫學(包括兒科方向)和口腔醫學;本科專業中有臨床醫學、基礎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藥學、中醫學、中藥學、護理學、生物醫學工程、假肢矯形工程、康復治療學、公共事業管理(衛生管理)、醫學實驗技術、法學(衛生法學)、臨床藥學、醫學檢驗技術等16個專業。高職高專教育設有護理、醫學檢驗技術、藥學等14個專業。現有全日制在校生10132人,其中研究生2943人,長學制學生1559人,本科生3214人,高專高職生1983人,留學生433人;成教學生4654人。學校培養醫學與醫學相關學科的學術型和應用型人才,形成了全方位、多層次、創新型人才培養模式。
學校目前有教育部、衛生計生委“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試點項目4個,7個國家級特色專業和10個北京市級特色專業,7門國家級精品課程和18門市級精品課程,2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和5個市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3個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和1個市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 1個國家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4個北京市級校外人才培養基地和1個素質培養基地,7個國家級優秀教學團隊和11個市級優秀教學團隊,1名國家級教學名師和16名市級教學名師。通過教育教學改革實踐,近五年學校獲得教育教學成果國家特等獎1項、二等獎2項;北京市特等獎1項、一等獎6項、二等獎10項。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普通本科、高職(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北京市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首都醫科大學;上級主管部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第三條首都醫科大學是教育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和北京市省部共建、北京市屬重點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培養包括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高職(專科)在內的各類高級專門人才。
第四條 學校辦學地址:校本部(主校區):北京市右安門外西頭條10號;順義校區:北京市順義區大東路4號。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六條 對經由省級招生機構審核通過并被學校確認錄取的本科、高職(專科)考生,將發放由校長簽發并蓋有首都醫科大學公章的新生錄取通知書,考生憑錄取通知書來校報到。對取得學校學籍,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的畢業生,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學校名稱為首都醫科大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相應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設有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本科、高職(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本科、高職(專科)的招生工作。
第八條 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中心是我校本科、高職(專科)招生的實施機構,具體負責處理本科、高職(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學校紀委作為招生監察機構,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根據國家政策要求,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數量、生源質量、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并結合學校近年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來源計劃落實情況,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2017年各專業分省招生計劃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試院編印的《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
第十一條在京招生的“雙培計劃”、“外培計劃”、“農村基層定向班計劃”,依據北京市相關政策和我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學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根據生源的具體情況確定提檔比例,調閱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公布招生計劃的120%。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生源情況,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
第十三條 錄取原則:
1.錄取時,進檔考生以高考實考分和專業志愿為錄取依據,采取分數優先的方法確定專業,不設專業級差。分數相同則優先錄取志愿在前者;分數志愿均相同且專業計劃余額不足時,將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和綜合科目成績,對單科成績高者進行錄取。在實考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
2.對高考成績達到學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錄取條件,但未達到所填報專業的錄取分數的考生,凡服從專業調劑者將被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3. 對于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為物理、化學,等級要求B+B+及以上。必修科目測試、綜合素質評價符合江蘇省的相關規定。符合以上條件者按分數順序投檔,錄取原則先分數(不含加分)后等級。
4. 對于浙江省考生,我校各專業要求的選考科目詳見浙江省考試院網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網。
5.對于高職(專科)的考生,按照北京市高會統招的招生方式,根據招生計劃,按考生成績錄取。會考科目和成績等級要求詳見北京市招生專業目錄。
第十四條 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條件:
1.語種要求:鑒于我校教學過程中有中英文雙語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的考生不要報考我校,凡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入學后須改學英語。長學制學生部分專業課程英文授課,只招英語語種的考生。
2.單科成績要求:北京市“外培計劃”考生的英語單科成績要求不得低于125分。
3.體檢要求:學校在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育廳〔2010〕2號)的前提下,從醫學人才培養和就業的特殊要求考慮,從對考生負責、維護考生利益的原則出發,再次強調對考生身體狀況的特殊要求,并做補充說明。
(1)各專業對考生視力的要求是:眼睛的近視矯正視力不低于4.8,各眼矯正視力鏡片度數不超過800度,無色盲、色弱,無斜視、弱視;
(2)各專業對考生聽力的要求是:雙耳聽力范圍均不低于3米;
(3)對于嗅覺遲鈍、口吃者不予錄取;
(4)口腔醫學專業不招收左利(即左撇子)的考生;
(5)肝功能異常者不要報考醫學類專業;
(6)考慮到醫療衛生服務的特殊性,學校明確提出,不鼓勵軀干或肢體殘疾考生報考我校醫學類專業,否則將無法完成學業。
對于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將以入學后的體檢復查為準,對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4.護理專業的要求:本科及高職的護理專業招收適當比例有專業志愿的男生;鑒于護理行業的特殊性,對報考護理專業的考生要適當考慮身高,建議身高1.55米以下者慎報。
5.農村基層定向生的要求:在北京地區招收五年制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專業郊區定向班,在本科提前批錄取,面向定向單位所在區戶籍的考生,不能跨區報考,只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有專業志愿的考生。招收的三年制臨床醫學郊區定向班,面向定向單位所在區戶籍的考生,其中山區、半山區定向生必須為所在區農村戶籍考生。教學過程在燕京醫學院進行。預錄考生必須與定向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后方可被正式錄取。考生畢業后由定向單位安排就業。
6.北京急救中心定向生的要求:在北京地區招收的三年制臨床醫學專業(北京急救中心定向班),面向北京市戶籍的全體考生,教學過程在燕京醫學院進行。考生被錄取后必須與北京急救中心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畢業后在定向單位就業。
7.內地高中班的要求:學校招收的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錄取工作在教育部內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按照“統一考試、統一閱卷、單獨劃線、單獨招生”的辦法和要求進行錄取,本科臨床醫學專業、預防醫學、醫學檢驗技術專業和專科醫學檢驗技術、衛生信息管理專業在燕京醫學院培養,住順義校區;其他專業在校本部培養。
8.新疆民族預科班的要求:學校招收新疆民族預科生,招生類別為“民考漢”,考生錄取后預科學習1年,預科考試成績合格后,按錄取專業轉入我校學習。
第十五條 學校各專業考生均按所錄取的專業報到,入學后不再進行專業調整。
五年制本科口腔醫學專業
培養掌握一定的人文社科知識、相關自然科學基礎知識、基礎醫學和臨床醫學基本知識、較系統的口腔醫學專業理論知識和臨床操作技能的口腔醫學專門人才。本專業的畢業生具有較全面的綜合素質、較好的學習能力、較強的處理臨床實際問題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畢業后可以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口腔科的醫療、預防工作及教學和科研工作。
五年制本科基礎醫學專業
培養適應現代生物醫學科學發展和高等醫學教育發展需要,具有較寬厚的自然科學基礎和扎實的基礎醫學基本理論、基本技能和科學研究手段,具有從事基礎醫學教育和科學研究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本專業畢業生具有較全面的綜合素質、較強的創新精神、較好的學習能力以及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畢業后能夠勝任高等醫藥院校、科研機構及臨床有關實驗室的教學和科學研究工作。
五年制本科預防醫學專業
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掌握扎實的現代醫學理論知識、系統全面的預防醫學理論知識和疾病防控基本技能,具有較強的人文精神和從事群體健康領域的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和發展潛力的預防醫學專門人才,適合從事疾病預防和控制、環境衛生、職業衛生、營養與食品衛生、兒少衛生與婦幼保健、衛生檢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基層衛生服務與健康促進、衛生信息統計與處理及衛生行政管理等工作,也可從事相關專業的教學、科學研究和其他社會服務工作。
五年制本科中醫學專業
培養系統掌握中醫學基本理論知識和基本技能,適應現代中醫學發展和高等中醫教育需要,具備良好的人文和自然科學素養、扎實的西醫學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一定的中藥學及預防醫學相關知識,具有較強臨床思維能力和臨床實踐能力的中醫學專門人才。本專業的畢業生具有較全面的綜合素質、較好的學習能力、較強的運用中醫學理論處理臨床實際問題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畢業后能夠在各級中醫醫療機構、科研機構、綜合醫院及各類相關醫藥衛生單位從事醫療、教學和科研工作。
五年制本科臨床醫學專業
培養掌握一定的人文社科知識和相關自然科學基礎、較扎實的基礎醫學理論和臨床醫學知識以及一定的預防醫學知識、具有一定的臨床思維能力和臨床實踐能力的臨床醫學專門人才。本專業的畢業生具有較全面的綜合素質、較好的學習能力、較強的處理臨床實際問題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畢業后可以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臨床各科的醫療、預防工作及醫學教學和研究工作。
收費標準
1.學費:長學制專業:本科階段6000元/年,碩士研究生階段8000元/年。本科專業:醫學類專業6000元/年;工學類專業5500元/年;管理學和法學類專業5000元/年。高職(專科)專業:7500元/年。
2.住宿費:我校將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用,一般為每學年750-1200元。
3.山區半山區臨床醫學定向專業免收學費和住宿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