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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醫學教育開始于1912年,建校后先后稱為國立北京醫科專門學校、北京大學醫學院、北京醫學院、北京醫科大學。 2000年與北京大學合并成為新的北京大學后,改稱北京大學醫學部。
北京大學醫學部在長達近一個世紀的辦學實踐中,逐漸形成了“勤奮、嚴謹、求實、創新”的學風和“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嚴謹求實的治學態度,熱忱獻身的服務精神”的校風。
北京大學醫學部師資雄厚,專業技術人員近萬人,其中高級職稱人員近六千人,兩院院士11名,長江學者74名,國家有突出貢獻專家16位。在校生人數一萬余人,其中研究生和本科生比例將近1:1。 北京大學醫學部現有12個一級學科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50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和59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6個博士后流動站。北京大學醫學部以培養本科生、研究生為主體,同時又是國家繼續教育的培訓基地。醫學部接收來自港澳臺地區學生、海外華僑學生和外國留學生到校學習。
北京大學醫學部有基礎醫學院、藥學院、公共衛生學院、護理學院、公共教學部、第一臨床醫學院(北大醫院)、第二臨床醫學院(人民醫院)、第三臨床醫學院(北醫三院)、口腔醫學院、臨床腫瘤學院(腫瘤醫院)、精神衛生研究所(北醫六院)、北京大學深圳醫院、北京大學首鋼醫院、醫學網絡教育學院。另外,北京積水潭醫院、北京醫院、中日友好醫院、北京世紀壇醫院、中國航天中心醫院、回龍觀醫院、中國民用航空總醫院、首都兒科研究所、北京地壇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302、306醫院、京煤集團總醫院、北京仁和醫院也是醫學部的臨床醫學院或教學醫院。醫學部內擁有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藥學樓、公共衛生樓、醫藥分析中心、信息中心、電化教育中心、實驗動物部、檔案館、出版社、體育館等裝備精良的教學、科研設施。
北京大學醫學部學科齊全。截至 2007年,醫學部評估通過的重點學科包括生理學、神經生物學、細胞生物學、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免疫學、病理學與病理生理學、內科學(心血管病)、內科學(血液病)、內科學(腎病)、兒科學、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皮膚病與性病學、外科學(骨外)、外科學(泌尿外)、婦產科學、眼科學、腫瘤學、運動醫學、口腔臨床醫學、口腔基礎醫學、流行病與衛生統計學、藥物化學、生藥學、藥理學等24個。
醫學部有1個國家級重點實驗室,11個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在全國醫學院校中連續十余年獲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第一名,完成科研課題和所獲各類科研基金以及在SCI及國內刊物上發表論文數量均名列全國醫學院校首位。北京大學醫學部與世界衛生組織(WHO)、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美國疾病控制中心、美國中華醫學基金會(CMB)等國際組織保持著良好的合作關系,并與十幾個國家和地區的20多所大學建立了良好的校際交流關系,先后聘請了70位世界著名學者為客座教授、名譽教授,其中3位是諾貝爾獎獲得者。
機構
1. 北京大學醫學部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和招生工作監督委員會。招生工作委員會由主管校領導、招生辦公室、學科專家及醫學部各學院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醫學部招 生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及各專業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的重大事項等。招生工作監督委員會由醫學部紀委書記及監察室負責人組成,對招生全過程實施監督。
2.北京大學醫學部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部務會和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的授權下進行工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醫學部主管教學工作的主任擔任組長,成員包括醫學部紀委書記、醫學部教育處處長和招生辦公室主任等,醫學部紀委書記作為成員實施監督。
3.醫學部招生辦公室是醫學部負責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醫學部本科生的招生工作,其職責如下:
(1)執行國家招生方針政策,貫徹學校招生總體規劃;
(2)擬定招生計劃;
(3)根據需要組建招生工作組,選派、培訓招生工作人員;
(4)組織招生宣傳和咨詢工作,修訂印發招生簡章;
(5)組織實施招生錄取和新生報到工作;
(6)統計招生信息和招生資料的核對、歸檔工作。
計劃與錄取
1.在北京大學的統一領導下,根據醫學類考生報考的特點,醫學部各專業實行單獨代碼招生,單獨設定提檔分數線,單獨錄取。
2.北京大學醫學部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堅持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統籌考慮各省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人數及各省考生占全國報名總量的比例、生源質量等因素,以往年分省招生計劃數為基礎,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為準。
3.醫學部只招收理科考生,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錄取提檔比例,提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
4.錄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醫學部提檔要求的情況下,遵循以下原則:分數優先原則、志愿優先原則、德智體綜合優先原則,依據考生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5.醫學部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錄取時,依據報考次序的不同,各專業志愿間設一定的分數級差,一般在5分以內,同等條件下將先后參考語文、英語、化學或理科綜合成績。
6.醫學部對于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各種加分(各種加分不累加,最高不超20分),在提檔時予以認可,但在錄取時均按實際考分排隊,加分僅在考分相同情況下予以優先考慮,醫學部認定的自主選拔考生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7. 北京大學醫學部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于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將以入 學后的體檢復查為準,經復查不合格的考生,按《北京大學醫學部本專科學籍管理細則》有關規定處理。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一律取消入學資格或學 籍,退回其戶籍所在地。
8.醫學部所有專業的考生均按錄取的專業報到,報到時不調換專業。
9.往屆生和應屆生錄取時同等對待,無男女比例限制。
10.護理學專業男女生不限,只招收有護理學專業志愿的考生,在本科提前批錄取或一批一本線上降分單獨投檔錄取。
11.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的高考錄取模式改革情況,醫學部在內蒙古自治區按照“專業志愿清”的規則進行專業錄取。新疆民族預科生專業錄取依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有關政策執行。
12.對江蘇省考生的具體要求:選測科目為物理、另一選測科目要求為化學,等級要求AA。必修科目測試、綜合素質評價符合江蘇省的相關規定。符合以上條件者按分數順序投檔,錄取原則先分數(不含照顧分)后等級。
13.學生完成學業,經考核合格,由北京大學頒發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由北京大學授予學位。
口腔醫學技術
專業培養目標:培養掌握口腔醫學的基本理論和口腔治療技術與工藝技術的基本操作技能,從事口腔疾病的治療以及牙齒整復和整形技術工作的高級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
專業核心課程和主要實踐環節:口腔解剖生理學、口腔內科、口腔外科、口腔正畸學、口腔修復材料、口腔技工工藝、口腔醫學、口腔美學、口腔工藝技術實訓、口腔科見習、畢業實習等,以及各校主要特色課程和實踐環節。
口腔醫學
業務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具備醫學基礎理論和臨床醫學知識,掌握口腔醫學的基本理論和臨床操作技能,能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口腔常見病、多發病的診治、修復和與預防工作的醫學高級專門人才。
主要課程:物理學、生物學、口腔解剖生理學、口腔組織病理學、口腔材料學、口腔內科學、口腔頜面外科學、口腔修復學、口腔正畸學。
醫學檢驗技術
主要專業培養目標:培養掌握醫學檢驗的基本理論和專業技能,從事醫學檢驗技術工作的高級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
專業核心課程與主要實踐環節:醫用化學基礎、有機化學基礎、儀器分析、病理學基礎、微生物學檢驗、寄生蟲學檢驗、生物化學檢驗、血液學檢驗、臨床基礎檢驗、臨床醫學概論、檢驗操作技能訓練、畢業實習等,以及各校主要特色課程和實踐環節。
預防醫學
業務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具備預防醫學基本理論知識和衛生檢測技術,能在衛生防疫、環境衛生或食品衛生監測等機構從事預防醫學工作的醫學高級專門人才。
主要課程:生物化學、醫學微生物學、免疫學、生理學、病理學、診斷學、內科學、衛生統計學、流行病學、環境衛生學、營養與食品衛生學、勞動衛生學、兒少衛生學等。
應用藥學
培養目標:應用藥學專業實行課程教學和實踐教學相結合,重在實踐的模式培養適合醫藥衛生事業發展需要,具有一定的理論知識基礎,具有較熟練的藥學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有發展的潛能,素質較高的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大專學歷的藥學專門應用人才。
主要課程:英語、數學、物理、計算機應用、政治理論課、人體解剖學概論、生理學概論、病原學;基礎化學、化學實驗、生物化學、分析化學、物理化學、應用藥物化學、天然藥物化學、藥理學、藥用植物學、應用藥劑學、藥物治療學、 藥事管理學、醫院藥學實習、社會藥學實習。
基礎醫學
業務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具備自然科學、生命科學和醫學科學基本理論知識和實驗技能,能夠在高等醫學院校和醫學科研機構等部門從事基礎醫學各學科的教學、科學研究及基礎與臨床相結合的醫學實驗研究工作的醫學高級專門人才。
主要課程:人體解剖學、組織胚胎學、細胞生物學、生理學、神經生理學、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醫學遺傳學、微生物學與免疫學、病理學、藥理學、臨床醫學。
學生學費:本科生6000元/學年,長學制學生本科階段按本科生標準收取,進入二級學科階段按照當年同類研究生學費標準收取;住宿費1200元/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