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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中醫藥大學前身為1958年成立的長春中醫學院,2006年更名長春中醫藥大學。歷經五十余年的辛勤耕耘、孜孜以求和創新發展,學校形成了“啟古納今,厚德精術”的校訓,形成了“堅持以中醫藥學科為主體,走學研產結合之路,主動服務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辦學特色,形成了博士、碩士、學士授權的辦學層次,形成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高職教育、繼續教育、留學生教育等培養高等中醫藥人才的教育體系,已經成為吉林省唯一一所以中醫藥學科為主,醫、理、工、管、文等多學科協調發展、具有鮮明辦學特色和廣泛社會聲譽的省屬重點大學。五十多年來,學校為國家培養輸送4萬余名畢業生,校友遍及海內外,為國家和吉林省的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堅實的人力和智力支撐。
進入新世紀以來,學校緊緊抓住難得的發展機遇,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在充分發揮自身的品牌、學科和人才優勢的基礎上,勵精圖治、科學發展,實現了內涵建設與外延建設的齊頭并進,取得了多項具有標志性意義的成就:凈月新校區建成并投入使用;成為博士學位授權單位;中醫學、中藥學兩個一級學科在全國具有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整體水平評估中位居第7名、第9名;成為省屬重點高校;更名為長春中醫藥大學;中醫學、中藥學成為博士后流動站;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獲得優秀;與省政府共建吉林省人參科學研究院;成為國家中醫臨床研究基地;中醫學成為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單位;任繼學教授榮獲“白求恩獎章”、“國醫大師”、“吉林驕傲”稱號;學校獲得了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項目,躋身于國家中西部高校百強行列;學校被評為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
學校占地面積54.7萬平方米,建筑面積41.2萬平方米。主校區坐落在凈月經濟開發區,毗鄰凈月潭國家森林公園。學校現有本科專業18個,碩士學位授權點30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2個,博士后流動站2個,博士后創新工作站1個。全日制在校生10864人。校本部現有教職工990人,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365人,其中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124人,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241人。享譽全國的終身教授6人;博士生導師51人,碩士生導師248人;國家“白求恩獎章”獲得者1人,“國醫大師”獲得者2人,國家973首席科學家1人,長白山學者3人,長白山技能名師1人,國家級優秀教師4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者29人,國家及省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16人。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計劃2人;吉林省資深高級專家人、吉林省高級專家5人,優秀專業技術人才1人,教學名師獎獲得者6人;被批準為省教育廳新世紀優秀人才計劃4人,新世紀首席教授1人,吉林省名中醫29人,吉林省第三屆創業先鋒1人,吉林省特等勞動模范2人。
學校現有“十一五”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4個、省級品牌專業建設點3個,“十二五”省級特色專業8個;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1門,國家級精品課程3門,省級精品課程23門,省級優秀課程41門,省級優秀教學團隊12個;主編國家“十一五”規劃教材13部、主編國家教育部“十二五”規劃教材4部、主編國家“十二五”行業規劃教材25部;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1個,國家級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1個,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5個;有省部級重點學科22個;有省部級以上科研平臺34個,其中國家級中醫臨床研究基地1個,國家科技部國際科技合作基地1個,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1個,國家生物產業基地醫藥中試平臺1個,教育部省部共建重點實驗室1個;省校共建吉林省人參科學研究院1個。學校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20581萬元。館藏圖書103萬冊,有一批學術價值很高的珍、善本典籍。出版發行《長春中醫藥大學學報》《吉林中醫藥》等學術期刊。學校是教育部首批批準招收國外留學生的中醫藥院校,留學生培養涵蓋本科生、研究生教育兩個層次。學校廣泛開展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多次主辦中醫藥國際學術會議,與多個國家和地區的高校與研究單位保持著長期的友好往來。
學歷證書頒發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長春中醫藥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專科畢業生由長春中醫藥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長春中醫藥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學位授予
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生,經長春中醫藥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可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中醫學、針灸推拿學、臨床醫學、中西醫臨床醫學專業的畢業生授予醫學學士學位。
中藥學、藥學、藥物制劑、康復治療學、護理學、藥事管理專業的畢業生授予理學學士學位。
制藥工程、生物制藥專業的畢業生授予工學學士學位。
公共事業管理、市場營銷、財務管理專業的畢業生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
英語專業的畢業生授予文學學士學位。
錄取說明
第一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考生,且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含)。其他專業語種不限。
第二條 男女生招收比例
學校在招收男女生比例方面不做任何要求。
第三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此外,肢體殘疾的考生不宜報考公共管理類、藥學類、護理學、針灸推拿學、中西醫臨床醫學、臨床醫學專業。如果發現考生體檢結果與實際不符,學校有權取消其入學資格。
護理學專業男女生不限,男生只招收有志愿的考生,根據護理學專業就業特點,建議男生身高應在1.68米以上,女生身高應在1.58米以上。
第四條 為貫徹“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學校給予部分優秀本科學生轉專業機會,新生入學后可依照當年執行的《長春中醫藥大學本科優秀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進行申請。
第五條 錄取規則
1.招生工作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調檔比例。學校最大調檔比例控制在各省下達的各批、各類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各省(市、區)具體調檔比例視各省線上生源情況而定。
3.院校志愿。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區),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在實行“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區),采取“遵循志愿,總分優先”的錄取原則,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長春中醫藥大學的學生,當報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時,將依次接收服從專業調劑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4.專業級差。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除內蒙古自治區外),實行專業志愿級差的辦法,第一、二專業志愿級差為3分,第二、三專業志愿級差為3分,其它專業志愿之間無級差。
5.優先級別。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授予醫學、理學、工學學位的專業優先錄取“數學”成績高者,再相同,依次為“理綜/文綜”、“語文”、“外語”成績高者;授予管理學學位的專業優先錄取“語文”成績高者,再相同,依次為“理綜/文綜”、“數學”、“外語”成績高者;授予文學學位的專業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者,再相同,依次為語文、“理綜/文綜”、“數學”成績高者。
6.退檔。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未錄取滿額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7.內蒙古自治區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即投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8.江蘇省在確定進檔考生的錄取專業時,根據考生的投檔分數,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辦法排隊,結合考生的專業志愿和綜合素質評價等其它指標,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所錄專業。選測科目等級最低標準為B級,必測科目等級最低標準需達到C級。
9.對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可按所在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投檔,學校在錄取時,政策性加分計入總分。
10.對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按國家相關政策錄取。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 5060元;
制藥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臨床醫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中醫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針灸推拿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藥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藥物制劑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中藥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護理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80元;
公共事業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80元;
生物制藥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中西醫臨床醫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藥事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康復治療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80元。
專科專業:
藥品經營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康復治療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730元;
針灸推拿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730元;
護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730元;
中藥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730元;
助產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730元;
藥品生產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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