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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創建于1972年,其前身為西藏自治區衛校,1978年經自治區政府批準成立西藏醫學院,1982年全區大中專調整時西藏醫學院下馬,后與原自治區護士學校合并重建西藏自治區衛生學校。1993年在美國中華醫學基金會的援助下,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西藏大學醫學專科學校籌備組成立并掛牌。1995年12月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西藏大學醫學專科學校正式成立。2001年并入西藏大學,更名為西藏大學醫學院。辦學三十年來,已為西藏地區培養了近6000名醫療衛生人才,成為西藏大學醫療衛生戰線的骨干力量。為加速西藏衛生事業的發展和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做出了巨大貢獻,現已成為西藏培養現代醫藥衛生人才的重要基地之一 。
醫學院目前有教職員工113名,其中師資64人,實驗技術人員12人,師資中具有研究生學歷的17人,占師資總數的25.6%;本科學歷的40人,占師資總數的62.5%;本科以下學歷的7人,占師資總數的10.9% 。高級職稱教師16人,占師資總數的25.0%;講師28人,占師資總數的43.8%;助教20人,占師資總數的31.2%;藏族及其他少數民族教師42人,占師資總數的65.6%。
醫學院現有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在校生1171人,成人教育在校生規模186人,共1357人。設有臨床醫學、預防醫學、藥學和護理四個本科專業。其中,臨床醫學為校級優先建設的重點專業,外科學為自治區首批重點學科。學院下設基礎醫學部、臨床醫學系、預防醫學系、藥學系、護理系、醫學實驗中心和高原醫學研究(實驗)中心等教學科研機構,擁有機能學實驗室、形態學實驗室、解剖實驗室、病原生物學實驗室、生化與分子生物學實驗室、臨床技能操作室、基礎護理學操作室等20多個配置先進,功能齊全、數量充足、管理規范的實驗、操作室,總面積近5000平方米,各種儀器設備總價值達2000多萬元人民幣,其中高原醫學研究(實驗)中心為西藏自治區首批重點實驗室,在未來3年中,將繼續利用美國中華醫學基金會提供的援助資金進行重點建設。學院現有2所附屬醫院和16個各級、各類實習、教學基地。
近幾年來,學院結合自身特點和西藏獨特的地域和傳統優勢,加大特色學科的培育力度,并將高原醫學、藏藥的現代化研究和開發、西藏地方病和常見病的流行病學研究和藏族基因組學研究確定為優先培育、重點發展的特色學科,并在上述領域獲得了國家自然基金、教育部、衛生部、自治區科技廳、自治區衛生廳和自治區體育局等的重點項目資助,同時,與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等內地高校之間正在聯合開展多項校際合作課題。
根據學校的定位、辦學思路和發展目標,結合基礎、學科特點和未來發展目標,學院的定位為“立足西藏,服務全區,輻射西部,面向未來的發展戰略,通過5至10年的建設與發展,將學院建成校內有優勢、區內有影響,國內有特色的教學型二級學院,成為西藏自治區現代醫學專門人才的培養基地、醫藥研究的基地及醫藥產業開發和成果轉化的基地”,為加速西藏社會經濟建設步伐,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構建和諧西藏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我校2017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進一步提高生源質量,依法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與西藏自治區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西藏大學(英譯名:Tibet University)是西藏自治區所屬地方性綜合大學,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與教育部共建高校。學校現有河壩林校區、納金校區、羅布林卡醫學院校區、羅布林卡財經學院校區四個校區。
第三條 我校招生計劃是貫徹落實教育部、區黨委、政府及區招生委員會的部署要求,堅持統籌入學機會與公平,以社會需求與就業為導向,結合學校辦學資源的實際,統籌、平衡后制定公布的。
第四條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大力推進招生“陽光工程”,為學校選拔優秀人才。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成立由校長、相關分管校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學院院長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規定,審核招生計劃,討論和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六條 西藏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具體負責普通本專科招生等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七條 西藏大學招生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省級招委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2)根據國家及自治區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本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3)制訂本校招生章程;
(4)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
(5)組織實施本校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7)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8)根據考生或者其法定監護人的申請,對高校有關招生錄取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并給予答復。
第三章 錄取規則與辦法
第八條 我校執行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制定的錄取政策及有關規定。
第九條 我校在區外省、市、自治區投放的計劃,非藝術類專業均為本科二批次 [其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定向班)為提前單獨本科錄取批次],藝術類專業按照計劃投放的省、市、自治區安排的批次招生。
第十條 西藏自治區區內投放的計劃中,藝術類專業執行我區劃定的藝術體育分數線,為提前單獨錄取批次,非藝術類專業有提前單獨錄取批次、重本批次、普通本科批次以及專科批次等(具體批次詳見西藏自治區公布的普高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我校在區外省、市、自治區的招生錄取均執行平行志愿錄取模式;區內提前批次執行傳統投檔模式,重本批次、普通本科批次以及專科批次執行平行志愿錄取模式。一經省級招辦審核后的預錄結果不因補投考生而改變。
第十二條 我校遵循“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即將進檔考生首先按總分由高分到低分排隊,當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線時,則看是否達到了第二專業志愿錄取線,依此類推,直至錄取到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各個專業志愿錄取線均未達到的考生,我校將服從專業調配的考生按“分數優先、結合志愿”的人性化原則,調劑到未滿額的專業中。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三條 非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時以其特征總分(藝術類專業除外),結合考生志愿為依據安排專業。單科成績有要求的專業,在單科成績符合條件后,仍以特征總分安排專業;專業志愿相同的同分考生,若有單科要求,則按單科高低安排專業,若無單科要求,則依次按綜合成績、語文(或數學)高低安排專業;分數相同的調劑考生,按相同辦法執行。單科成績要求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計劃。
錄取過程中,凡達不到錄取條件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均按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一般為: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符合要求,專業考試成績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自治區普高藝體類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參照考生所報志愿順序,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錄取,錄滿為止。考生所在省招辦另有規定的,按省招辦要求執行。
區外各省市考生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須參加考生所在省(區、市)組織的2017年藝術類專業統考(聯考)且成績合格,若所在省(區、市)沒有組織相關專業的統考(聯考),考生則需參加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或13所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詳見附件)的相關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
西藏自治區內考生需參加西藏自治區2017年藝術類專業統考且成績合格。
我校新聞學(藏語播音與主持藝術方向)、音樂表演(聲樂表演方向)和繪畫(藏畫方向)專業按校考專業合格成績為依據依次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 我校招收的國家貧困專項計劃、地方農村專項計劃、免費醫學定向計劃、昌都籍專項計劃、高海拔定向計劃以及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定向班)均為提前普通本科批次。
第十六條 除特殊注明的專業外,我校在招生錄取時不限外語語種,但進校后均限英語。
第十七條 學校招生時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聯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我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3個月的德、智、體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我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在復查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學校通過獎(獎學金)、貸(助學貸款)、助(勤工助學)、補(困難補助)、減(減免費用)等措施,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條 根據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及區人社廳、區教育廳等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我校錄取學生除定向生、委托培養部隊生源考生外,畢業時都要進入人才市場,供需見面,雙向選擇,自主擇業。
第二十一條 我校按自治區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等學雜費,公布招生計劃同時公布學費標準。根據藏教委字[2000]39號文件規定,我校住宿費為800元/學年,學費標準參看《西藏大學2017年普高招生計劃表》。
根據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師范及農牧林水地礦類相關專業本專科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藏教廳[2009]45號)規定,自治區對師范類專業、農牧林水地礦類相關專業新生實行免補(補助)政策,免費(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學年學費2800元、住宿費800元、生活費3000元。
第二十二條 我校臨床醫學專業(全科醫學方向)為免費醫學定向培養;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定向班)為免費定向培養,高考報考外語語種須為英語,請考生登錄西藏大學網站主頁具體了解《西藏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定向班)2017年高考招生簡章》。
根據《關于印發開展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發改社會[2010]1198號)、《關于落實西藏大學開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定向班)有關經費的意見》等文件規定,上述兩專業,免收學費、住宿費,并發放一定生活補助。以上兩專業需與相關委托單位簽訂培養協議。
第二十三條 交通運輸(鐵路運輸方向)專業實行“1+2+1聯合培養模式”,即大一、大四在西藏大學培養,大二、大三在西南交通大學培養。
第二十四條 口腔醫學專業實行“3+2”培養模式,即大一、大二、大三在西藏大學培養,大四、大五在四川大學華西口腔醫院培養。
第二十五條 昌都籍專項計劃實行定向昌都的就業政策。
第二十六條 高海拔定向計劃實行西藏高海拔地區定向就業政策,具體實施辦法按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衛計委等擇時下發的文件執行。
臨床醫學
臨床醫學是研究疾病的病因、診斷、治療和預后,提高臨床治療水平,促進人體健康的科學。臨床”即“親臨病床”之意,它根據病人的臨床表現,從整體出發結合研究疾病的病因、發病機理和病理過程,進而確定診斷,通過預防和治療以最大程度上減弱疾病、減輕病人痛苦、恢復病人健康、保護勞動力。臨床醫學是直接面對疾病、病人,對病人直接實施治療的科學。
16世紀文藝復興時期,醫學陳規被打破,產生了人體解剖學。17世紀,生理學建立。18世紀,病理解剖學建立。19世紀,細胞學、細菌學獲得長足發展。基礎醫學和臨床醫學逐漸成為兩個獨立學科,數學、生物學、物理學、化學等方面的巨大進步為現代臨床醫學的產生奠定了堅實基礎。
預防醫學
隨著西方各國社會醫療體系的進一步完善,社會醫療將成為醫療體系的主導,而日益嚴重的環境衛生問題和由此引發的職業病流行病也將成為危脅人類健康的頭號殺手。所以美國公共衛生教育所倡導的“立足群體、立足社會”的原則以及將公共衛生教育從醫學領域向社會領域過渡的方針被日益接受,而且將隨著西方社會“追求健康,回歸自然”的思潮而大行其道。可以做這樣的展望,公共衛生專業教育的獨立性將越來越突出,將不再僅是醫學范疇,而是醫學、社會學、環境學多學科教育的集合。
中國的經濟收入和文化素養正在不斷提高,對疾病的認識也由被動接受治療轉向主動預防、追求健康上來。中國政府已明確提出響應世界衛生組織提出的“2000年人人享有衛生保健”的目標,并已明確做出承諾。因此,國家對預防醫學教育的重視程度將進一步提高,投入將進一步增加,招生規模將進一步擴大,同時課程設置將更趨向于社會學、環境學等非醫學類的比例。以此來滿足不斷增長的社會對公共衛生專業人才的需求。由于該專業在中國的狀況一直比較好,所以其供求應該基本上可達到平衡,但其仍將是21世紀世界范圍內的熱點專業。
護理學
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相關的人文社會科學知識和醫學基礎、預防保健的基本理論知識,受到護理學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臨床護理技能的基本訓練,具有對服務對象實施整體護理及社區健康服務的基本能力。 發展簡史
藥學
社會對藥學人才的需求正在增加,本專業的大學生就業率高達95%。制藥業發展較快,尤其是生活水平提高以后,人們對保健品的需求在增大,企業對藥學人才比較青睞。還有一塊就是生化藥品,這是一個新興也是尖端的行業,發展前景很好。
藥學專業畢業生主要分配到制藥廠和醫藥研究所從事各類藥物開發、研究、生產質量保證和合理用藥等方面的工作,也有很多人從事藥品銷售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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