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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醫學院(簡稱“海醫”)坐落在素有“椰城”之稱的風光旖旎的熱帶濱海旅游城市——海南省省會海口市,是海南省唯一一所省屬公辦普通高等醫學院校,也是全國唯一一所地處熱帶地區的醫學高等學府。《人民日報》和《光明日報》聯合發布的上海軟科2017年中國最好大學500強排行榜上,海醫排名第302名,名列海南省大學第二。
學校前身是1947年林筱海先生創立并擔任首任校長的私立海強醫事職業學校和1948年宋子文先生創建并擔任首任董事長的私立海南大學醫學院。兩校于1951年合并為海南醫學專門學校,后更名為海南醫學專科學校、海南大學醫學部。1993年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正式建立海南醫學院,隸屬海南省人民政府主管。
學校始終堅持“發揮特色,服務地方”的辦學方針,辦學70年來,形成了留學生教育、碩士研究生學歷教育、普通本科教育、成人教育、高等職業教育、聯合培養博士生學歷教育并舉的辦學格局,已向社會輸送人才4萬余人,其中有院士1名、省部級干部2名,畢業生遍布全國各地及世界10余個國家和港澳臺地區。海南省22家市縣綜合醫院,70%以上醫院的院長由海醫畢業生擔任,醫療科室的專業技術骨干、全省基層衛生單位的學科帶頭人中畢業于海醫的占60%以上。海醫畢業生已成為海南省醫療衛生隊伍的主要力量。“厚德、嚴謹、博學、和諧”的校訓和“自強不息、團結向上、奮發有為”的海醫精神已成為學校文化的核心價值理念。
校本部(城西校區)位于海口市學院路,占地面積628畝;圖書館館舍面積3.4萬m2,文獻資源總量229萬冊;建成主干雙核心萬兆環網,雙通道連接中國教育與科研計算機網和中國網,實現全校區高帶寬無線網覆蓋的高效能校園網絡。學校設有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3個,涵蓋二級學科46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專業3個,涵蓋二級學科46個;本科層次開設有醫學、理學、管理學和工學4個學科門類23個專業;內設二級教學院系部15個,擁有直屬附屬醫院3所,教學(實習)基地97個;現有各類學生19110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10721人、留學生408人、碩士研究生(含同等學歷人員)391人、成人教育在籍學生8300余人。
校本部現有教職工1100人,其中具有高級職稱者490人,專任教師716人,碩博士528人;擁有進站院士1人,引進“長江學者”1人、國家“千人計劃”專家1人,入選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3人,全國中醫藥高等學校教學名師1人,全國優秀教師2人,全國職工職業道德標兵1人,中華醫學會急診醫學分會候任主委1人,國務院特貼專家13人,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4人,海南省高層次創新創業(杰出)人才5人。聘請國內外院士和知名學者80余人任學校客座教授。
學校是目前全國唯一開展全員應急救護培訓的高等學校,也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生命倫理教育推進機構中國成員單位協調中心常設機構所在地;擁有國家級特色專業2個、國家臨床技能實驗教學示范中心1個、國家教育信息化試點本科院校項目1個、教育部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2項、教育部與衛生部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3項、教育部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卓越醫生(中醫)教育培訓計劃2項、國家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建設項目1個、國家精品視頻公開課1門,并與人民衛生出版社共建“中國醫學數字教育項目示范基地”。
學校堅持“育人為本,質量至上;全面發展,德育為先;重視實用,突出特色;面向基層,服務社會”的質量方針,樹立培養“紅色醫生”的教育思想觀念,堅持立德樹人,深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倡導并踐行“致力于崗位勝任力和領導力培養,彰顯個性發展”的人才培養理念,把學生工作與醫療衛生職業特點、社會實踐、應急救護培訓、醫學人文素養培育進行深度的融合,不斷深化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改革,使醫學生“懂得生命,敬畏生命,尊重生命”的價值觀教育成為主流,使“修德修身,醫國醫人”的核心職業價值觀深植于學生內心深處,促進學生全面成長成才。學生榮獲第二屆全國高等醫學院校大學生臨床技能競賽華南賽區第一名、全國總決賽二等獎,“達醫中國 SHOW”2012年類克®杯風濕疾病主題病例春季挑戰賽全國總冠軍,第二屆全國大學生職業生涯規劃大賽二等獎和最佳創新創意獎,全國第二屆大學生藝術展演活動普通組一等獎,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決賽二等獎,第九屆中國大學生計算機設計大賽總決賽二等獎等國家級獎項;創辦了海南省首個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海醫大致坡口腔門診部。學校近五年來畢業生就業率均居省內前茅,被評為“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全國高等學校創業教育研究與實踐先進單位”、“海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優秀單位”等。
招生機構與監督機制
1、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掛靠在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2、 學校成立紀檢監察工作組,負責監督招生錄取全過程,并設立招生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招生計劃和錄取批次
經教育部審核批準,學校2017年面向全國31個省(區、市)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錄取規則
1、 院校錄取:對于實行平行志愿省份,將同一輪“平行投檔”考生視為院校志愿順序相同。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嚴格按照考生報考院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不設院校志愿級差。
2、 專業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原則錄取,不設專業志愿級差。當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錄取時,服從專業志愿調劑的考生將由學校在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中調劑錄取;不服從專業志愿調劑的考生,原則上作退檔處理。
3、 對部分實行高考選考科目和錄取方式改革的試點省市,按照我校在該省份公布的選考科目和該省份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的有關錄取規定執行。
4、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原則上認可各省(區、市)招生辦有關加分和優先錄取的規定,錄取時以考生投檔成績為準。
5、 體檢要求:嚴格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醫學、理學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其他
1、 被錄取新生必須持錄取通知書按時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者,應在學校報到截止之日前以書面報告及有關證明向學校招生辦公室請假,請假原則上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2、 新生報到時,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資格初審,合格者予以注冊學籍。三個月后進行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學籍。
3、 新生入學注冊后,學校按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國家承認的海南醫學院本、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生,頒發國家承認的海南醫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招生專業
1.本科層次:2017年共有23個招生專業,包括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醫學影像學、兒科學、預防醫學、中醫學、中西醫臨床醫學、針灸推拿學、康復治療學、醫學檢驗技術、護理學、藥學、中藥學、海洋藥學、勞動與社會保障、市場營銷、公共事業管理、健康服務與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環境科學、生物技術、應用統計學、應用心理學。
2.高職(專科)層次:2017年共有8個招生專業,包括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護理、助產、藥學、藥品服務與管理。
收費標準
學校按照政府核定的收費標準對普通本、專科學生收費,具體如下:
層次 學費 住宿費 醫學 非醫學 4人間 6人間 本科 6000元/學年 4620元/學年 1200元/生·學年(帶空調加100元,帶熱水加100元) 800元/生·學年(帶空調加100元,帶熱水加100元) 專科 6000元/學年 5720元/學年 民族預科 4200元/年 注:以上收費按照海南省物價局、財政廳和教育廳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校級獎學金及國家助學金等,同時設立若干勤工助學崗位,具體按照教育部、海南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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